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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乡县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4 阅览次数:


金党务20115

各乡镇党委、各党工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金乡县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制度》《金乡县党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金乡县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1321

金乡县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制度

为深化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目录》,确保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及时、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对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工作负总责。审核县委党务公开目录责任单位提出的新闻媒体公开申请,督促各责任单位和新闻单位做好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工作。

2)县委党务公开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需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并对公开内容负责。

3)新闻单位负责公开资料的发布工作。

4)县纪委负责对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工作的监督。

5)各责任单位应明确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二、公开程序

1)县委党务公开责任单位根据《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对本单位有关党务信息需要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的,必须明确公开内容和何种新闻媒体公开形式,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

2)由责任单位向县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媒体公开申请,经县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将公开资料交县委宣传部,并填写《金乡县党务公开资料交接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交接单位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受接单位人员应在交接单上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交单位一份,县委宣传部一份,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3)县委宣传部收到交接单位提供的公开资料后,拟定在新闻媒体公开的有关具体要求。

4)由县委宣传部将公开资料和公开要求交给确定的新闻媒体单位,并填写《金乡县党务公开资料交接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交接单位和受接单位工作人员应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县委宣传部一份,新闻媒体单位一份,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5)新闻媒体单位要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认真做好公开内容的排版、校对、印刷、发布等环节的工作。

三、民意调查

为确保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的效果和质量,由县委宣传部定期组织民意调查,了解社会对新闻媒体公开内容的舆论反映,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群众对新闻媒体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反馈。

五、对新闻媒体公开的监督

县纪委对县委党务信息新闻媒体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新闻媒体公开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以及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工作失职等问题进行核查,并视情节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金乡县党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为深化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目录》,确保县委党务信息网上公开及时、到位,制定本制度。

    ()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委党务公开网上公开工作,督促县委党务公开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完成公开资料的收集、交接、上传、网页制作等工作,检查审核各责任单位是否按照《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目录》的要求进行公开。

()各责任单位应明确县委党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三)网上公开的载体

县委党务信息网上公开通过“36365com”对外实施公开,公开内容分为文字、图片新闻和影像资料等形式,并设立“党务互动”栏目。

 ()公开资料的收集

   县委党务公开信息相关责任单位应依照《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对其中涉及到本单位需网上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将资料形成电子文本。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应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本单位的公开内容负责。

()公开资料的交接

各责任单位将资料电子文本交县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中心,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双方填写《金乡县党务公开资料交接单》,交接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县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中心接受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交单位一份,网络宣传管理中心一份,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六)网页制作

县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中心负责网上公开的网页制作、上传数据工作。

(七)公开内容的更新

各责任单位将需要调整更新内容及时报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交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由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负责网上公开的内容更新。

(八)网上公开的时间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制度文件等相对静态的内容做到长期公开。

2、定期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进展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动态内容定期予以公开。

3、随时公开:对群众关心的重大党务活动和随时性事项等,根据群众意愿,做到随时公开。

(九)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群众对网上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反馈。

(十)网上公开的管理

县网络宣传管理中心负责网上公开的日常网络维护和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维护,确保网络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安全,防止公开内容被恶意篡改、增删。

(十一)网上公开的监督

县纪委对县委党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在实行网上公开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以及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工作失职等问题进行查核,并视情节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金乡县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制度

为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组织和群众的知情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活动,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党组织依照《党章》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根据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关于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金办发201039号),制定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机构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金乡县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党务信息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向各级党组织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党务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在“36365com”上下载《金乡县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xdwgk@163.com

    2)书面申请。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党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寄: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金乡县纪委党风室)。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

4)其他方式申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中共金乡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7——8729225;传真:0537——8729113

2、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有关单位或相应机构应当受理,并当即向公开权利人出具受理回执。

3、答复。各级党组织在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后,应当在发出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以电子阅览、抄录、复制等方式公开依申请的党务信息,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

1)应当全部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可以部分公开的,制作部分公开决定书,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应当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4)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难以决定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范围内,制作暂缓公开决定书;

5)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各级党组织已经主动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6)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属于各级党组织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但尚未公开的党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制作信息公开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

公开决定书应当载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不予公开决定书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暂缓公开决定书应当符合有关保密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

4、延长时间。

1)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正当理由,各级党组织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长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告知公开权利人。

2)各级党组织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权利人中止理由。

5、其他。个人或者组织要求查阅已公开的执行文件的,各单位已经移交县档案局的,应当向县档案局提出,由县档案局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的要求

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形式要求:

1、申请符合《关于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金办发201039号)的规定;

2、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能够依照申请进行查询;

3、明确载明申请的目的。

三、监督保障

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公众对各级党组织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附:1、金乡县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金乡县党务公开资料交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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