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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侵害农民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字号:[ ]


  为大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以及县纪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做好我县涉农权益维护和监管工作,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和谐美丽金乡。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从现在起到7月底在全县开展“侵害农民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我县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自身涉农管理职责和服务职能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查找管理工作中的不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行为,确保各项涉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相关资金落实情况

  1、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不高,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2、强农惠农政策享受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和受益对象不公开、不公示、不公平的问题。

  3、截留、私存、挪用、骗取涉农资金问题。

  (二)中央和省市县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

  1、涉农收费和价格未公示、公示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问题。

  3、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问题。

  4、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问题。

  5、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各部门自身涉农管理职责和服务职能履职情况

  1、不能熟悉掌握自身涉农管理和服务职能问题。

  2、履行自身涉农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问题。

  3、对农民群众态度蛮横、故意刁难、语言不文明等问题。

  4、其它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农民权益受到侵害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涉农权益政策和涉农资金落实情况为重点,对照主管业务制定自查方案,详细列出本单位负责的涉农政策、涉农资金、涉农工程项目、涉农收费项目、涉农职责等情况,明确应整治的问题、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依照自查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本单位在涉农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处理,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做到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效果四个明确。自查方案和自查自纠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 410日前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监督检查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局组成检查组,对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与被检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座谈听取汇报;二是检查有关档案资料和资金帐务;三是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四是选取部分村明察暗访,了解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资金发放情况;五是结合包村联户工作,通过包村联户干部下村,了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和各部门涉农职责和服务职能履职情况。

  (三)建章立制

  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后,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把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涉农权益的相关制度,健全落实涉农资金管理的措施,堵塞漏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逐步实现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事后解决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侵害农民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利用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县长热线(8822222)、纪检监察机关12388投诉举报热线、政风行风热线(8771045)、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信箱和“廉政监督岗”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对动员部署迟缓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单位限期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约谈其单位负责人;围绕侵害农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中 共 金 乡 县 纪 委

  中共金乡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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