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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镇“阳光低保”惠民生

发布日期:2014-06-16 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阅览次数:


   近日来,司马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低保工作“按标参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促进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集中开展低保复核工作。该镇成立“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镇村干部对辖区范围内所有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开展入户走访和复核,重点核查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化情况,填写《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表》并对调查户居所拍照存档。

  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对经复核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停发低保金;对经复核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在低保对象所在村进行长期公示;对新审批的低保对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发放低保金,确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根据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对象的保障类别和补助标准,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建立健全低保备案制度。对民政干部、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重点核查和备案,乡镇干部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入户核查并报镇民政办备案,各村核查结果在由调查小组成员和村两委成员签订调查属实承诺书,无异议的在低保户调查表上签字,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属实。

 实行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全镇每个村设立一处低保公示栏,将低保对象具体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并以此为载体,对全镇的低保对象情况进行重新梳理,严格杜绝“问题低保”。(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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